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赔偿(补偿金)吗?

发表时间:2021-11-10 13:58
    当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时,劳动合同是个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使用保护自身利益的手段之一,众所周知,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赔偿金(经济补偿金)的,那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能要求补偿金吗?
  劳动者(个人)提出解除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几种情形:
  1、用人单位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,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;
  2、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,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;
  3、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,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;
  4、单位要给你降工资,你不同意,辞职时可以要点经济补偿;
  5、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,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;
  6、用人单位违章指挥、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,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;
  7、企业破产或大规模裁员;
  8、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损害劳动者权益,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;
  9、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,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;
  10、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,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;
  11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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